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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與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債權轉讓暨債務催收聯(lián)合公告
湖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行作為上述債權的轉讓方,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xiàn)聯(lián)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及擔保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fā)生包括但不限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形的,由相關承債主體代為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